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其他收入申报系统软件使用说明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3-09 】
为方便各单位(部门)使用其他收入申报系统,现就使用方法和要求说明如下:
   
一、其他收入的申报:
    1.申报期:每月工资津贴发完后。
    2.以个人的职工编号(用户密码同)登录财务处网站--->财务信息查询--->财务信息查询账号--->收入申报。
    3.收入申报分为:教工申报管理、其他人员申报管理(包含:返聘人员、临时工、长期聘用人员和其他单位人员)具体操作如下:
    (1)在收入申报栏点击“教工申报管理”。
    (2)在右侧选择“部门代码”、“项目代码”,填写“发放说明”。
    (3)点击“录入明细”,弹出“人员项目信息选择”对话框。
    (4)在“人员选择”菜单选择相应的部门,选中发放的人员,或者用“过滤”功能(模糊查询),选择相应的人员。在“项目选择”选择本次发放的其他收入类别。
    (5)在相应的表格输入发放金额。如果每人发放金额相同可“批量赋值”,然后点击“赋值”。
    (6)如果发放名单已经制作完成,可采用批量导入方式,导入发放人员明细表。点击“选择文件”,然后点击“导入”(注:导入时要删除表头,项目名称要与软件中的项目名称一致)。具体格式参照“下载模板”。
    (7)点击“自动计税”(预扣税,实际扣税以会计科审核后为准)。
    (8)经过经办人审核后确认无误,点击“保存”和“确认发送”(不用再通过邮箱报送电子文档至财务处)。
    (9)经办人员每次申报后请及时将已经申报的领条送至财务处会计科审核,该领条经系统审核后无法修改或删除。
    (10)退休和外聘人员:在“其他人员申报管理”栏内进行填报(注:需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和银行账号)。
  
    二、其他收入查询:
    其他收入经财务处审核后,教职工可登录财务处网站,财务信息查询个人收入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