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要求,2019年度高校施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期间,校财务处不能办理相关报销业务,现通知如下:
自2018年12月11日起,至本学期寒假结束不再安排对外报销业务,请有公务借款或需要报销的教职工请于12月1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