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11-13 】

通 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要求,2019年度高校施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期间,校财务处不能办理相关报销业务,现通知如下:

自2018年12月11日起,至本学期寒假结束不再安排对外报销业务,请有公务借款或需要报销的教职工请于12月1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