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6-16 】

关于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通知

      

       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教职工,请自行下载一份«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见附件),由本人填写并经财务处审核盖章后即可去公积金中心办理。申请表上要填写的公积金代码一栏为“单位代码+个人代码”,此代码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号在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zfgjj.bb.ah.cn上查询。

  特此通知。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