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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财〔2023〕3号 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3-30 】

 

各单位、各部门:

结合实际,财务处对有关财务管理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蚌埠医学院关于修订培训费、会议费的补充规定》(院财〔2018〕3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