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方便校内各单位用车,学校已征集5家车辆租赁公司作为本轮用车服务单位。新一轮的定点服务自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用车使用流程和费用报销
(一)用车使用流程
1.各部门、单位出差原则上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
2.确实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可联系定点服务单位安排车辆。
(二)费用报销
社会化租赁服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须附以下附件:
1.《蚌埠医科大学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表》或《蚌埠医科大学公务出差申请表》;
2.发票;
3.车辆租赁合同协议书;
4.租赁服务结算清单;
5.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二、社会化汽车租赁定点服务单位
1.安徽省翔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955206611。
2.安徽宏翔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经理
联系电话:18905528299。
3.安徽省蚌埠市汽车运输集团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经理
联系电话:18110200267。
4.蚌埠市众驰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13966083037。
5.蚌埠万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7705528811。
三、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附属医院的车辆使用不受此通知约束;
2.实习下点车辆参照此通知执行;
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单位所使用差旅、市内交通须从学校公开招标的社会化汽车租赁定点服务单位中选择。使用其他车辆租赁公司的,原则上不予报销。此前如有其他车辆租赁公司产生的租车费用,请尽快完成相关费用结算手续;
4.各部门、单位在用车过程中对车况、驾驶员服务等加强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特此通知。